紫阳县某邦物流寄售假烟“露馅儿” 女子被判刑
2020年3月21日,紫阳县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城关镇某邦物流有疑似假烟,执法人员随即对物流点某包裹开包检查发现有香烟50条,后经陕西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为伪劣卷烟。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发现,在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安康市汉滨区洪山镇女子刘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通过添加好友,利用转账,快递收货的方式,在好友处购买多种品牌香烟,加价后分别销给汉滨区某证卷烟零售经营户罗某及谢某,非法牟利54805元。
紫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假冒伪劣香烟,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案发后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系坦白,决定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考验期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