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罚款
8月10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园应急罚﹝2022﹞19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天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罚款2万元。
苏州天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陈敏,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11号星湖都市广场1幢1115室。
8月10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园应急罚﹝2022﹞19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天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罚款2万元。
苏州天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陈敏,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11号星湖都市广场1幢11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