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康元新塑胶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

2022-08-21 02:19:31

  8月4日,苏州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40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苏州康元新塑胶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叁佰柒拾叁元整。

  苏州康元新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5日,法定代表人林岩,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中路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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