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回应遭监管谈话:系日常行政管理措施之一 将全面做好整

2022-07-26 16:18:34

  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于2022年7月27日下午3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安徽证监局接受监管谈线日下午,

  GDR发行批复,目前已完成发行并计划于7月28日上市。根据安徽证监局稍早前通报,国轩高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坏账准备计提方面。2020年年报未充分考虑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客户应收账款已经显著增加的信用风险,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587.53万元,达到临时披露标准时未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8月26日才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三、政府补助披露方面。2020年9月底,公司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收到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6935.09万元,应披露而未及时披露,迟至2020年10月14日才披露。2020年12月30日,公司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收到新能源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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