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债”再出新进展:德邦证券向大信会计等追偿案明日开庭

2022-06-22 22:22:56

  浙江法院网官网信息显示,6月23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追偿权纠纷,起诉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案件,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21年9月,“五洋债”案二审判决出炉,判决明确: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就案件总标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公国际对上述债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锦天城律所对上述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月4日,杭州中院公告显示,当日将发放陈志樟履行的15万元,德邦证券履行的1.55亿元,大信会计履行的3000万元,大公国际履行的411.48万元,锦天城律所履行72.59万元,本次发放金额为1.90亿元。

  从时间线月,五洋建设发行了公司债“15五洋债”,规模8亿元,期限2+1年,第二年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5年9月,五洋建设发行了第二期公司债“15五洋02”,规模5.6亿元,期限3+2年,第三年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两期债券主承销商均为德邦证券。

  2019年11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设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等问题,德邦证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1857.44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时任相关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也被予以处罚。

  2020年12月31日,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的判决结果出炉。在杭州中院对五洋债欺诈发行案的一审判决中,五洋建设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应对五洋建设应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公国际应负责任10%范围内,锦天城律所应负责任5%范围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9月,“五洋债”案二审判决出炉,判决明确: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就案件总标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公国际对上述债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锦天城律所对上述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自2019年11月,因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设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等问题,德邦证券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德邦证券近3年的归母净利润再未超过亿元规模,去年还出现了亏损。

  另一方面,德邦证券的IPO计划也搁浅。2017年4月,德邦证券与海通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而在2021年7月,因德邦证券决定终止原定的上市计划,经德邦证券与海通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上市辅导。

  官网资料显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是一家拥有证券行业全牌照的综合性金融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方面,涵盖证券、期货、公募基金、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等诸多方面。

  德邦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86.65亿元,较年初增加84.42亿元,增幅41.75%。同时,公司总负债211.03亿元,较年初增加90.65亿元,增幅75.31%。

下一篇:腾讯减持新东方在线套现超7亿港元 直播带货热度维系成估值焦点
上一篇:特斯拉向车主追讨补贴款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