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油泵前景,湘油泵151名原始股东
1:维修校油泵行业未来的前景如何
对于大车不是什么新兴行业,几十年前就有了,对于小车没什么前途,几乎都是换总成的
2:汽车校油泵的前景怎么样
新股开盘第一天不设涨跌停板。
3:校油泵这个行业有前途吗
我是开车的14都开车,我校过好多次 只要学的技术好永远都比打工强
4:甲醇燃料未来前景怎样
甲醇是大宗有机化工原料,资源丰富来源广泛,可通过煤转化合成,天然气制备,还可通过木材甚至垃圾来制取,世界各国为节约石油资源,自上世纪三十年代就开始对甲醇燃料进行深入广泛的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 对甲醇燃料的研究应用已从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如漯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研究的M15、M30、M50、M65等不同比例的清洁甲醇汽油已在实际中较大范围地应用推广。 。。发展甲醇燃料的必要性
我国石油储量有限,目前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仅能开采20年左右,从1993年起就已成为石油净进口国。200年石油进口量为7000万吨。2002年日耗量已达501万桶,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石油第二大消费国。中国石油60%以上依赖进口,成为世界石油的最主要买主。把中国的现代化建立在主要依赖石油进口上,不仅没有能源保障,也无国家安全。因此,要想不断发展和壮大,能源安全保障已成为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政府虽然对石油进口采取了一系列多方位战略,大力促进中国中西部及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促进石油进口的多渠道,但是无论怎么努力,仍将主要依赖中东石油的进口。政府为减少石油进口已,做了不少努力,除开发应用甲醇燃料外罩有以下几方面:
1、引进煤成油技术装置。这是上世纪德国发展起来的技术,但至今并无重大的技术突破,每吨煤成油耗量高达4.15吨,还有电力消耗,且建设耗资巨大,一套年产200万吨的煤成油装置需投资200亿元,靠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2、陈化粮生产乙醇代替汽油。2002年5月河南省在郑州、洛阳、南阳三市,率先由政府强制推广使用,从推广情况看很不理想,实际上3。5吨粮食生产1吨乙醇还需3。5吨煤作热源浓缩乙醇,1.5吨乙醇才替代1吨汽油,且乙醇售价高达4600元/吨,相当于汽油7000元/吨,这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粮食转化乙醇代替石油既不符合国情,又不符合合理资源配置。
3、压缩天然气代替汽油。需要对每辆汽车进行1万元左右的投资进行改造,天然气比煤制甲醇成本高,建设一个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国产设备需投资400万元,进口设备需3000万元,而新建一个甲醇燃料加油站只需25万元,若在原有加油站建造只需1万元,且天然气分布有限,也不宜在全国推广。
4、国家对二甲醚、电动汽车、锂电池汽车也在进行研究,但达到技术产业化还有较长时间。 。。我国能源结构的特点是煤多油少,据推算我国煤资源可开采近100年,而且煤资源直接利用效率低,污染严重,如果发展以煤为原料生产甲醇燃料,既可以保持我国近百年能源安全,又可以优化能源结构,减少还可通过木材、垃圾转化,可再生循环使用,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5:网上炒股要去银行开户吗
是的,当你到证券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的时候他们会告诉你详细的办理方法,不过我的意见是为了安全最好不要用网银账户作为炒股账号挂钩的银行账户。
开户费用一般规定是130元左右,不过现在竞争激烈,很多证券营业部都不收取开户费了。
炒股买卖的最小单位为手,一手为100股,资金只要够买一手股票的钱就行,不过综合买卖税金和券商佣金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费用,资金在10000元以上费率较低。
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的政策是卖出股票才收,是成交金额的0.1%
过户费则是沪市股票才收,按股票成交数量来计算,每1000股收1块钱,不足1000股按1块钱收。印花税和过户费都不是券商能调整的,所以普通股民对股票交易手续费关心的重点是佣金,也就是手续费,
按规定,券商最高只能收成交金额的0.3%,而最低是5块。
假设你的佣金是0.2%,你买了1000元某只股票,按比率算佣金应该是2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的,
证监会规定的手续费及税金等各种交易手续费每买卖一次大概是0.7%左右,但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很多营业部的佣金都只收取0.05%(买或许卖单次佣金)左右,多砍砍价,找几家不同的券商咨询一下,这样的话加上税金及其它费用每买卖一次手续费大概是0.25%左右。
一般自己直接到营业部柜台开户,开户费是不免的,佣金也会收得高,当然最高是千分之三。
和券商客户经理或者经纪人预约谈好佣金后再到营业部开户,
这样一般开户费90元能免掉,而且佣金也可以给你优惠的,能优惠多少看你资金了。
6:什么是限售股,它与流通股有何区别
目前我国A股市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另一类是新股首次发行上市(IPO)产生的限售股。
(一)股改限售股
股改限售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市场俗称为“大小非”。所谓“大非”指的是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所谓“小非”指的是小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内。
股权分置是中国资本市场特有的情形,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股权分置改革之前,非流通股虽然不能在沪深两市自由交易,但经证监会批准后,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要求,2005年,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随后,证监会又下发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解除了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限制,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采取对价的方式平衡相互利益。同时,对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出售作出了若干限制性规定,这样,原非流通股转变为有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限售的流通股,即股改限售股。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复牌后,股改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二)新股限售股
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IPO)并上市的公司,于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都有一定的限售期规定,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段后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这部分股份在限售期满后解除流通权利限制,构成了新股限售股。这类限售股目前已经占到全部限售股的大多数,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新股限售股出现。新股上市后,新股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除股改限售股和IPO限售股外,目前市场上还有一些有限售期要求的股票,主要是机构配售股和增发股。机构配售股是指IPO的时候,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人获得的股票,这部分需要锁定3个月到半年,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增发股类似机构配售股,是指定向增发后的股票,需要锁定1年,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