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户如何行使表决权

2021-11-05 02:54:03

  如何确认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按确认的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一个股东出资30%,另一个股东出资21%,如果这股东行使表决权为赞成票,则这项决议是通过了。 业主大会上业主如何行使表决权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6 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12 条的规定,物业大会表决按照“专有部分面积+ 业主人数”的双重计算规则。具体而言,对于一般事项,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物业大会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对于特别事项,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 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看出,各个业主的表决权虽然是一人一票,但是由于决议的通过不仅要求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而且要求同意的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一定比例,因此业主表决权的表决能力存在差别。

  对于业主人数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 条明确规定:“(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按此规定,业主人数原则上应当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但在一人(包括建设单位)拥有数个专有部分的情况中,如果同时复计人数将导致该人享有双重优势,因此不复计。

  对于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的认定,前述司法解释第8 条规定,“(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通过法人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如何行使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里所体现的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股份平等的原则,即同股同权,而不是股东之间人与人的平等,即每人一票。所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时行使的权利是以其持有股份多少来决定权利大小的,而不是以股东人数来计算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这里表明的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是采取由股东根据其所持股份多少,对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示赞成或不赞成,最后以多数票形成肯定或否定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是一种共同行为。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分为两种,即普遍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是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作为特别决议,也就是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会议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这个是对是错

  正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的区别

   一般表决权比例和持股比例是相同的,如果持有的是优先股则没有表决权,但是目前我国好像还没有企业发行优先股。另外在关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方面的表决时,大股东的表决权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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