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交叉持股
关于交叉持股合并的问题
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是40%
a公司持有b公司30%股权,持有c公司60%股权,b公司又持有c公司40%股权。此时,a公司不控制b公司(持股比例小于50%),从而不能通过b公司间接控制c公司,无需计算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对a的影响。
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70%股权,则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应为:1-(60%+70%*40%)=12%
关于交叉持股,A持有B80%股份,B持有A60%股份,如何判断母子关系,两公司主要股东,主要董事基本...
首先有个问题,a持有b80%,b持有a60%,那么b的主要股东应该是a,而a的主要股东应该是b,这与“两公司主要股东,主要董事基本相同”存在矛盾。
通常判断母子公司关系的依据是“控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有权决定另一方经营和财务政策的为母公司。此外,还可参照业务关系、行政隶属关系、预算编制及会计核算要求等方面辅助判断。如果ab两公司却无任何可分析控制关系的迹象,而核算方面又需要编制二者合并报表,则只能人为指定,另外,如果二者有共同上级单位,也可将二者并列纳入上级合并报表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为什么递减库存股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2015年7月1日起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的规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应采用库存股法,而子公司相互之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应采用交互分配法。
请教 交叉持股的 合并抵销
股的 合并抵销
1 分钟前 提问者悬赏:10分 匿名 分类:财务税务 浏
交叉持股为什么能导致泡沫经济
交叉持股本身并不会导致经济泡沫,仅仅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格局。当经济繁荣时,假如A上市公司持有B上市公司的股票,B的利润增长,导致B的股价上涨,假设A、B的市盈率都是30倍,B利润增长1个亿,市值就增长30亿,A如果持有B 10%的股份,假设卖掉就可以实现3亿的利润,那么A市值就会增长90亿。泡沫吹得更大了。
当然,这个仅仅是理解上说,实际上市场不会这么简单看问题的,对于非主营收入和投资收入,大家不会给它30倍市盈率的。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为什么递减库存股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2015年7月1日起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的规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应采用库存股法,而子公司相互之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应采用交互分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