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上市可以配股吗,纯利润50万公司估值

2021-10-03 16:48:27

  1:公司上市前,员工是否有权配股

  员工没有权利

  2:

  可以弃权的;公司剥夺股东身份是违法的,弃权的股东股份会相应的稀释 但是同股同权这是股份制法律的根本。你们所谓的懂不懂法律值得怀疑 股东可以期权的 相应的股本比例会被稀释

  3:不上市内部配股有用吗

  公司内部个人认购股份,应该是非上市公司股份认购,因其规模小受相关法规约束少,没有程式化的规则。
主要注意,确认公司股份的合法性,股权登记凭证的有效性,从投资角度看,公司未来的成长预期如何,其产品的市场前景和垄断程度,管理层的水平等等。
认购之后的配股要看总股本变不变,不变的话同比例配股,没用!
延伸:
配股是股票发行的一种形式,它赋予企业现有股东对新发股票的优先取舍权。这种方式可以保护现有股东合法的优先购买权。比如,倘若一个企业已发行了1亿股股票,并希望再发行2 000万股新股,这样它就必须按1:5的比率(2 000万:1亿)向现有股东配售。每个股东都有资格按所持有的每5股认购1股的比例优先购买新股。配股通常是按承销方式进行的,这样承销商将以一定价格购买现有股东未购买的新股。

  4:公司开始成立上市公司配股有何规定

  公司开始成立上市公司配股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配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2)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如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
(3)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会计年度。
1、配股必须采用代销方式,认购股数没有达到拟配数量的70%,发行失败。配股的超额认购问题配股方式引入了发行失败机制,即“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因此为确保配股成功,有建议提出是否可以由其他股东超额认购。鉴于是否认购配售的股票是股东的权利,股东放弃认购权后并不能直接将该权利转移给其他股东,因此,考虑到利益平衡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不允许股东超额认购。
2、对发行价格没有约束,发行股份没有锁定期。

  5:新股上市后第一天的价格是不是一定比中签时买入的价格高

  一定

  6:配股上市当天配股股东可以按照配股价格买入股票

  你的理解有误,如下: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投资者在执行配股缴款前需清楚的了解上市公司发布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的股权登记日那天收市清算后仍持有该支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中登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会自动登记应有的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的配股权限。
上市公司原股东享有配股优先权,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配股。若选择参与,则必须在上市公司发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缴款期内参加配股,若过期不操作,即为放弃配股权利,不能补缴配股款参与配股。
一般的配股缴款起止日为5个交易日,具体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配股缴款之后,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会有一个具体的除权日以除权方式来平衡股东的该股份资产总额以保证总股本的稳定。
例:中国银行(601988)配股流程:T日 2010年11月2日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1日至T+5日 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1月7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刊登配股 提示性公告(5次)全天停牌
T+6日 2010年11月8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全天停牌
T+7日 2010年11月9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配股价格:2.36元/股,在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1月7日进行配股缴款。若客户A在11月3日执行配股委托1000股,使用资金2360元。原账户余额为20000元,则当天配股后可用和可取资金均会显示为17640元(前提是除了配股A未执行其他交易操作或者银证转账),同样的前提下,直至11月7日账户中的今日余额仍就会显示为20000元,可用和可取仍为17640元,之间的差额即配股冻结资金,只有在11月8日晚上收市清算后数值才会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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