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到位股权,博实股份股权合作方

2021-09-21 08:47:30

  1: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资金的股东能进行股权转让吗

  您好,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2:注册资本没到位,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作价金额怎么写,谢谢!

  1、可以按照注册资本出资到位的情形计算股权转让价款(即问题中的“股权作价金额”),但是,约定支付全部或部分该价款的条件须是股权出让股东补交完毕欠缴的注册资本,或者约定,全部或部分该价款由受让人代为支付给公司。
2、也可以按照股东实际出资计算股权转让价款。
3、如果股权出让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则其他股东可以依法取消其股东资格,在此情形下,则不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避免纠纷。

  3:实缴资金未到位,怎么办理法人股权变更手续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转让手续按正常认缴金额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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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可以出质吗

  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出质这类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有意见认为,股权作为一种私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具有价值及可否用于出质,应当由质权人自行判断和决定,而不是登记机关应当考量的问题,而且认缴未实缴的股权未必不具备价值,在特殊情况下价值有可能很高(如认缴的高成长性公司股权)。但是,未实际缴付出资的股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合法性基础与股东按期缴纳出资行为密切相关。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还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将影响债务的清偿和质权的实现。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就明确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因此,从保护质权人利益的角度考虑,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不适宜用于出质。

  5:干股如何进行分配利润

  所谓“干股”是不用投入既能得到的股份。干股等同于持有企业的股权,干股也按股权比例分红。

  6:合伙创业中:干股与实股是如何定义的

  实股就是在工商所注册登记了的,实股几乎拥有所有权力
干股是一种隐形股东或者一种激励模式,其作用就是为了奖励那些有功的人,提高他们的激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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