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外汇管理法,外汇管理

2021-08-31 09:25:27

  1: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可以贷款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
第七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第八条 中华人民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第十五条 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十九条 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 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 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二十八条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
第二十九条 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 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有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查询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账户,但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四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 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外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外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外汇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或者划转外汇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第四十九条 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外汇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三)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四)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第五十三条 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贸易外汇 什么叫违反外债管理规定

  劳斯莱斯——宝马公司旗下品牌公司。
劳斯莱斯有限公司(Rolls-Royce)于1906年在英国正式宣告成立。次年推出的“银色魔鬼”轿车,不久便被誉为“世界上最好的汽车”。很多人劳斯莱斯幻影6.7元首型知道劳斯莱斯汽车,却不知道罗罗(罗尔斯·罗伊斯)也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发动机制造者。著名的波音客机用的就是罗罗的发动机。二战后劳斯莱斯的主业之一就是生产航空发动机。1971年负债亏损导致破产。后在英国干预下将劳斯莱斯公司一分为二,分为汽车与航空发动机两间公司。劳斯莱斯品牌仍然由两家公司在两种产品上使用。罗尔斯·罗伊斯航空发动机公司恢复了生机,再次挤身于世界三大航空发动机厂家之列,而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却鲜有作为,2003年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归入宝马集团。
罗尔斯-罗伊斯公司(Rolls—Royce)是著名的豪华汽车生产商和世界最大的航空发动机生产商之一。
罗尔斯-罗伊斯以一个“贵族化”的汽车公司享誉全球的。罗尔斯·罗伊斯汽车公司年产量只有几千辆,连世界大汽车公司产量的零头都不够。但从另一角度看,却物以稀为贵。罗尔斯·罗伊斯轿车之所以成为显示地位和身份的象征,是因为该公司要审查轿车的购买者的身份及背景条件。曾经有过这样的规定:只有贵族身份才能成为其车主。该公司的创始人罗尔斯和罗易斯两人的出身、爱好、性格完全不同,但对汽车事业的执着和向往,使他们成为一对出色的搭档。
罗尔斯·罗伊斯汽车公司是由亨利.莱斯(F.Henry Royce)和贵族查理.劳斯(C.Rolls)合作,在1904年创建的。大众于1998年购买了英国的劳斯-莱斯轿车有限公司。
[编辑本段]车标故事
罗尔斯·罗伊斯汽车的标志图案采用两个“R”重叠在一起,象征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体现了两人融洽及和谐的关系。劳斯莱斯车标
罗尔斯·罗伊斯的标志除了双R之外,还有著名的飞人标志。这个标志的创意取自巴黎卢浮宫艺术品走廊的一尊有两千年历史的胜利女神雕像,她庄重高贵的身姿是艺术家们产生激情的源泉。当汽车艺术品大师查尔斯·塞克斯应邀为罗尔斯·罗伊斯汽车公司设计标志时,深深印在他脑海中的女神像立刻使他产生创作灵感。于是一个两臂后伸,身带披纱的女神像飘然而至。
曾经,劳斯莱斯几乎等同于大英帝国的权力、尊贵与繁华。经历了百年的沧桑变故,已渐失昔日光芒。然而3月,劳斯莱斯发表了量产几率极高的100ex百年概念车,5月又推出了限产35辆的phantom纪念版,以庆祝公司百年华诞。皇者的尊贵、典雅,内敛的霸气——一切都仍在延续
“亨利.莱斯先生,见到您我深感荣幸。”1904年5月4日,在曼彻斯特大陆酒店的大厅里,查理.劳斯先生一边这样说一边紧握住终生合作伙伴亨利.莱斯先生的手。正是这次会晤埋下了汽车史上的一段传奇的种子——两年后,第一辆劳斯莱斯轿车诞生了。
查理.史蒂华特.劳斯(charles stewartrolls)和亨利.莱斯(henry royce)第一次握手距今已整整100年,根据两人于1904年签订的协议,莱斯先生负责造车,而劳斯先生则负责卖车。两年之后二人的公司正式合并,立志生产“世界上最好的汽车”。
在此之前,出身贫寒的电气工程师亨利.莱斯尝试了各种办法,他先从改装一辆二手德科维尔(decauville)起步,但最终结果令人失望。在几个朋友的帮助下,他决定自己制造一部汽车。这辆车与法国车有诸多相似之处:1.8升的双缸发动机,三挡变速箱,末级扭矩齿轮传动。莱斯先生的努力引起了来自伦敦上流社会的劳斯生先的高度重视,作为英国汽车俱乐部的创始人以及panhard公司的代理,他很快就与莱斯先生达成了协议,世界上最著名的双“R”标志就这样诞生了。劳斯莱斯

其他
曾经,劳斯莱斯几乎等同于大英帝国的权力、尊贵与繁华。经历了百年的沧桑变故,已渐失昔日光芒。然而3月,劳斯莱斯发表了量产几率极高的100ex百年概念车,5月又推出了限产35辆的phantom纪念版,以庆祝公司百年华诞。皇者的尊贵、典雅,内敛的霸气——一切都仍在延续
最初的劳斯莱斯与其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两大特点:制造工艺简单、行驶时噪声极低,这两大优势很快就成为劳斯莱斯的经典。第一辆真正的传奇之作“银色魔鬼 (silver ghost)”诞生于1906年,它首次露面于巴黎汽车博览会,其金色钟顶形散热器非常引人注目,直到今天这一造型依然是劳斯莱斯不可替代的设计元素。除了独特的外观,“银色幽灵”还拥有领先于时代的技术:强制润滑;7升六缸发动机输出功率可达48马力;最高车速达110公里/小时,这在当时绝对是一项世界记录。不过当时的劳斯莱斯本厂只生产底盘,大部分整车都是由伦敦的巴克尔(barker)公司为其实现优雅的车身组装。
莱斯先生设计制造的发动机具有动力输出均均以及杰出的耐久性这两大突出优势。1907年由伦敦汽车俱乐部的评委们主持,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测试,一辆劳斯莱斯不间断地行驶了24000公里,整个过程中汽车的维修费用只有3英磅。四年之后一辆”银色幽灵”又创造了另一项纪录:从伦敦到爱丁堡往返,以四挡行驶,百公里平均油耗只有11.6升。
正是这种朴实无华的设计制造理念使劳斯莱斯的产品取得这些骄人的成绩,但在另一方面公司也因此对任何技术创新都持怀疑观望态度,担心不成熟的新技术会影响其产品的可靠性。例如,直到1919年劳斯莱斯轿车才装上启动电机,而其竞争对手早在5年前就已经采取了这项技术;此外,公司直到1965年才开始采用承载式车身。这一谨慎态度充分表明劳斯莱斯公司更信任汽车技术中的经典,至少在外形设计上是一直坚持这种做法。
而在其它方面,劳斯莱斯公司却领先于时代: 比如公司的商业负责人克劳德.约翰逊(claude johnson)先生很早就意识到,为了保证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仅靠产品自身的优良品质还远远不够,必须向客户提供连续不断的售后服务才能进一步培养他们对品牌的忠实度。早在1908年公司就决定由本公司的机械师定期上门为客户进行车况检查,同时还建立了一个培训专业司机的学校。这种经营模式在英国境外也取得了空前的成功,5年之后巴黎、柏林和马德里都出现了提供专业服务的维修厂。 劳斯莱斯著名的天使像——“飞翔女神spirit of ecstasy)”就是在这个时期诞生的。法国伯利欧(beaulieu)地区的贵族蒙塔古(montagu)二世提议设计师查尔斯.塞克斯 (charles sykes)以自己的秘书埃莉诺.桑顿(eleanor thompson)小姐为模特创作了这个标志。
1910年劳斯先生不幸在一场空难中去世,而他的伙伴则因健康原因隐居在法国南部,不过他继续领导着劳斯莱斯公司的设计工作。一般人都认为在两位创始人相继离世之后,劳斯莱斯公司的车标从红色变成了黑色,但这种说法却有悖于事实:根据权威的历史资料记载,公司启用新的车标只是为了让整车风格显得更加庄重。
此外,劳斯莱斯只生产豪华车的说法也不属实。1922年的经济大萧条曾迫使公司生产新车型twenty,这是一款排量只有3升的六缸汽车,售价仅为 ghost的三分之一。但这款经济型劳斯莱斯并不走运,7年之中只生产了不到3000辆。在1925年取代ghost的phantom命运则截然不同,这款劳斯莱斯的第二代产品有多项技术创新,例如三挡和四挡都带有同步器,此外还采用了独到的悬挂和传动装置。
[编辑本段]劳斯莱斯介绍
劳斯莱斯是汽车王国雍容高贵的唯一标志。 无论她的款式如何老旧,造价多么高昂,至今仍然没有挑战者。
其创始人罗尔斯(Charles Stewart Rolls) 和罗依斯(Frederick Henry Royce) 的背景迥然不同。就在两个人认识前不久,他们各自走的还是完全不同的生活道路。在1904年,两人走到了一起,开始生产和出售汽车。
仅仅在两年之后,他们生产的劳斯莱斯银灵(Silver Ghost)就被誉为“世界上最好的车”。
罗尔斯于1910年7月12日遭遇空难;罗依斯于1933年4月22日去世。
很多人仅仅听说过劳斯莱斯汽车, 而并不知道罗罗(劳斯莱斯)同时是世界上最大最优秀的发动机制造者。 著名的波音客机用的就是罗罗的发动机。
1996年以前,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归英国宇航所有;当年转卖予德国宝马。
[编辑本段]来自世界冠军的赞誉
“如果亨利·莱斯先生和查理·劳斯先生还在世的话,看到这种试车肯定会大惊失色。这不仅仅是因为居然会有人无聊到在赛道上测试他们完美的劳斯莱斯,更因为试车人来自美洲,没有任何贵族血统。”《quattroruote》杂志在1975年7月报道emerson fittipaldi试驾一辆silver shadow时这样写道。fittipaldi是1972年和1974年的一级方程式大赛车度冠军,他当时说:“我开过很多部豪华车,其中不乏更具现代设计理念的车型,但劳斯莱斯毕竟是劳斯莱斯,握住它的方向盘心中就会涌起难以言表的激动。”在赛道中测试劳斯莱斯也非同寻常,不少人对此感到非常震惊。这位世界冠军对这部车在公路和赛道上的表现都倍加赞誉:“这是一部极为舒适和安全的汽车,低速时其整体表现呈中性,在高速行驶时略显转向不足,不过只要稍微加大一下方向盘转向力就可以调整过来,对于这类车来说这种表现极为理想。”这位来自巴西的世界冠军还指出了这部车的其它一些缺点:“当然,买这部车的人看重的并非其极速性能,不过在高速公路上我还是发现它在这方面的表现也相当不错,最高时速可以达到180公里,最适合的巡航速度是160公里/小时(当然要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静止开始加速行驶1公里大约需要32秒,跟一辆最新型的2升排量的车差不多。借助出色的扭矩和自动变速箱,它的中途加速性能也不错。
除了制造汽车,劳斯莱斯还涉足飞机发动机制造领域,并在这方面取得了诸多技术创新。劳斯莱斯公司于1928年生产出了日型飞机发动机,成为当时划时代的产品。一年之后,劳斯莱斯凭超级水手号s6连续三次获得施耐德杯汽车大奖赛冠军。1933年50岁高龄的赛车手malcolmcampbell,驾驶一辆装有v12涡轮增压发动机的“蓝鸟号”劳斯莱斯,成为地面上时速超过300英里的第一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型飞机发动机的改进型merlin装备在 spitfire、hurricane、lancaster、mustang等战机上,它们在空战中都取得了出色战绩。现在,劳斯莱斯的航空发动机部门,是包括美国通用电气和普惠公司在内的三大航空发动机供应商之一,主要为全系列的空中客车客机以及“鹞”式战斗机提供发动机。
战后到20世纪50年代,保守的英国人继续让劳斯莱斯维持经典风格,phantom也随之成为了贵族的标志;而在新车silver cloud上,劳斯莱斯开始尝试有限的革新,比如车身开始完全由冲压钢板制成。这时,完全与底盘分离的车身仍然让像mulliner和james young这样的车身设计师有施展才华的空间。 劳斯莱斯
70年代劳斯莱斯生产了该公司近代史上最重要的车型silver shadow,这是第一辆采用承载式车身的劳斯莱斯,也是销量最大的劳斯莱斯,在16年中共售出了34000辆,同时它还是最后一辆仍保持几分经典特色的劳斯莱斯。在这个时期,公司的管理层实际上已经意识到任何人都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劳斯莱斯也不能例外,silvershadow也称得上是顺应时代的产物。但它在商业上取得的成功并不能扭转公司在航空业投资失败带来的厄运。1971年,这家历史悠久的英国公司濒临破产的边缘,借助英国的干预它才幸存下来。安装在协和式超音速民用飞机上的劳斯莱斯发动机也诞生于那个时期。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劳斯莱斯的销量大幅下降,新出产的silver spirit和silver spur可能是公司历史上最不知名的汽车,销量也很不理想。幸得宝马公司的仗义出手才使劳斯莱斯的百年产业免于彻底的破产。一些忠实于劳斯莱斯品牌的人曾对此深感不安,不过新推出的phantom还是打消了他们的疑虑;尽管它的心脏已经印上了宝马的标志,但整车的风格依然延续着劳斯莱斯的经典风范。

劳斯莱斯的上海经销商
劳斯莱斯汽车今日在上海车展上宣布其全球第80家展厅在成都开业,这也是在大中华地区的第五家展厅。该展厅的开业展现出劳斯莱斯汽车对中国业务不断增长的信心。
劳斯莱斯汽车授权经销商是成都三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劳斯莱斯汽车的新展厅面积达400平方米,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机场路新加坡工业园。劳斯莱斯汽车在大中国区的其它展厅分别在广州、北京、上海和。
劳斯莱斯汽车有限公司及首席执行官伊恩?罗伯森先生说,“我们非常高兴地宣布成都新展厅的开业。中国市场对于劳斯莱斯来说非常重要,2006年销量增长超过6成,使中国成为除美国和英国外的第三大市场。我们预计中国市场将进一步增长,也期待今年下半年将有更多的展厅在中国开业。”
罗伯森先生在上海车展为新“幻影”软顶敞篷车揭幕,这也是这款车首次在亚太地区亮相。该新车型的生产将于2007年夏季在位于英国南部的古德伍德工厂启动。
该双门四座的敞篷车比起经典劳斯莱斯的设计更为轻松洒脱。它使用轻型而坚固的全铝合金空间架构,将当代技术完美地融入光彩照人、线条流畅车身之中。
“幻影”软顶敞篷车的出色设计包括:
客户可以定制磨砂钢制车头盖和柚木面的后掀盖罩。车头盖由机器涂饰制成,之后又经过手工反复打磨,以获得完美的光泽;
先进的铝合金空间架构确保了“幻影”软顶敞篷车车身轻巧却坚固无比,需要手工焊接120米焊缝;
行李放置于野餐后车厢内,这是一个裂尾式的隔间,可分两部分打开,方便存取空间达315升的储物。较低的后挡板使座位平台更低,放下后可使两位成人舒适乘坐;
该车的顶篷比所有其它现代敞篷车的顶篷都大,并使用五层隔音材料;
6.75升的自然吸气式V12型发动机可提供强大动力,从静止加速至60mph仅需5.7秒。
“幻影”软顶敞篷车使用最精致的材料并由手工打造而成,是一款符合劳斯莱斯超凡品质的车。自推出的消息公布以来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地的大量新用户。目前,超过一半的订单是来自从未拥有过劳斯莱斯的客户。
A380型空中客车专用超大引擎
英国著名飞机引擎制造商劳斯莱斯(罗尔斯罗伊斯)已经送出第一个专门为A380型空中客车而设计的超大型飞机引擎。双层设计的A380型空中客车计划在2006年初投入服务。
现在发货的引擎经特别改造以装设在法国图卢斯一架A340-300型空中客车之上,以进行飞行测试。这些测试是要确定引擎在真正飞机上的表现。在这之前,这个引擎在劳斯莱斯厂房通过了地面测试。新引擎使用的新科技,能不断提供飞行数据,以分析引擎的健康状况。这个引擎在起飞时可以发出七万磅推力,制造商声称以每磅推力与排出废气的比例而论,它是世界上最清洁的大型涡轮增压引擎。生产商也尽量减少引擎发出的噪音,以符合在伦敦各机场起飞的规定。这个特伦特900超大型引擎使用的uick系统可以不断提供飞行时引擎表现的数据,有助维修队伍在问题出现前已经预见。在劳斯莱斯的地面测试,这个特伦特900引擎顺利通过一系列测试,包括模拟吸入雀鸟和引擎叶片脱落测试。
A380型空中客车可以载客555人,比目前的超级客机多载155人。特伦特900引擎将用于48%A380型空中客车之上。其他该型号飞机将会使用美国普拉特与惠特尼引擎。
劳斯莱斯官方网站:
劳斯莱斯汽车官方网站:
[编辑本段]劳斯莱斯 义乌第一
1886年,德国人卡尔本茨制造了全球第一辆汽车,从此汽车的飞轮开始载动人类生活,朝着梦想的方向前进。
汽车诞生后的很长一段时期,汽车的拥有者只是少数人中的少数。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拥有一辆凯迪拉克,成为了一代美国人孜孜不倦的奋斗目标。
有人说,中国仅用了10多年的时间,就几乎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的汽车发展史。汽车在中国的普及速度,快得让人难以想象。汽车以其冰冷的钢铁之躯,给生活带来了更多的温暖,这就是汽车还将为更多人接受的原因。在经济发达的浙江省,豪华车成为映照中国车市一面独特的镜子。宝马占全国1/4、宾利占全国1/5、奥迪占全国1/6……出手阔绰的浙江人,已经成为中国豪华车市场最庞大的消费群体。
豪华车,某种意义上昭示着一种梦想的达成和高贵品质生活的实现。现在,对于大多数浙江人而言,拥有一辆汽车已不再是梦想。当然,拥有劳斯莱斯这样的豪华车,依然还有些距离。或许在豪车梦没有实现之前,我们可以先做一个旁观者:义乌人一掷千金的豪情,温州人肆意炫富的狂热,杭州人刻意隐富的低调,构成了浙江豪华车消费市场的不同景观。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除了经济实力,文化心理和消费观念也会对一个区域的豪华车消费产生重大影响。而这,正是早报将义乌、温州、杭州三地作为样本进行考察的原因。义乌、温州等地商业氛围浓厚,豪车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独特的豪车消费文化。相比之下杭州消费者更注重量力而行,更注重汽车本身的使用价值。
[编辑本段]劳斯莱斯令造车成为艺术
劳斯莱斯[1]高贵的品质来自于它高超的质量。它的创始人亨利·莱斯就曾说过:“车的价格会被人忘记,而车的质量却长久存在。”
劳斯莱斯的成功得益于它一直秉承了英国传统的造车艺术:精练、恒久、巨细无遗。因此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自1904年到现在,超过60%的劳斯莱斯仍然性能良好。
劳斯莱斯最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大量使用了手工劳动,在人工费相当高昂的英国,这必然会导致生产成本的居高不下,这也是劳斯莱斯价格惊人的原因之一。
直到今天,劳斯莱斯的发动机还完全是用手工制造。更令人称奇的是,劳斯莱斯车头散热器的格栅完全是由熟练工人用手和眼来完成的,不用任何丈量的工具。而一台散热器需要一个工人一整天时间才能制造出来,然后还需要5个小时对它进行加工打磨。
每辆劳斯莱斯车头上的那个吉祥物:带翅膀的欢乐女神,她的产生与制造的过程,更是劳斯莱斯追求完美的一个绝好的例证。
劳斯莱斯车标的设计者萨科斯这样来描述他的设计理念:“风姿绰约的女神以登上劳斯莱斯车首为愉悦之泉,沿途微风轻送,摇曳生姿。”这一理念与女神的造型正是劳斯莱斯追求卓越精神的绝佳体现。
这尊女神像的制作过程也极为复杂。它采用传统的蜡模工艺,完全用手工倒模压制成型,然后再经过至少8遍的手工打磨,再将打磨好的神像置于一个装有混合打磨物质的机器里研磨65分钟。做好的女神像还要经过严格的检验。

  3:外汇管制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管理
(一)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进行如下管理,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机构批准,并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帐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应按规定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帐准备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接受外汇管理机关的检查、监督,同时,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外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它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四、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一)人民币汇率管理
汇率是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相互折算的比率,汇率的高低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和其它有关经济因素所决定,同时又对一国的国际收支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反作用。
我国过去一直实行单一的汇率制度。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形成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局面。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外汇留成,将两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二)外汇市场管理
外汇交易市场是指进行外汇买卖的场所,在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我国,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和调整。目前允许交易的币种有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交易的形式包括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对银行间的外汇市场只允许进行即期交易,对银行与客户之间则允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
五、违反外汇管理的法律责任
违反外汇管理的各种行为,一般包括逃汇行为、套汇行为、扰乱金融行为、违反外债管理行为、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行为、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行为以及违反外汇经营管理行为等,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对这些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予以了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4:非法经营炒外汇怎么判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述规定予以处罚

  5:违反外汇管理的种类及法律责任

  一、本章大纲 1.外汇及外汇管理概述 (1)外汇的概念 (2)外汇管理概述 (3)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2.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1)对境内机构的外汇管理 ①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管理 ②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管理 ③境内机构外汇收支的核销管理 (2)个人的外汇管理 ①对居民个人的外汇管理 ②对非居民个人外汇的管理 3.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1)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 ①资本项目 ②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管理 ③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 (2)外债管理 ①外债 ②举借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 ③外债资金使用 ④外债偿还和风险管理 ⑤外债监管 (3)对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 4.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管理 (1)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管理 (2)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督管理 5.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1)人民币汇率管理 (2)外汇市场管理 6.违反外汇管理的法律责任 (1)逃汇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套汇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3)扰乱金融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违反外债管理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5)违反外汇账户管理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6)违反外汇核销管理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7)违反外汇经营管理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二、本章教材变化与概述 (1)修订了特别提款权的定义 (2)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进行调整,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比例 (3)调整了办理结汇手续的期限 (4)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决定提高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简化相关购汇手续。 (5)新增资本项目外汇外币业务审批权限 (6)新增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有关规定

  6:国家对个人持有外汇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持有外汇没有多大的限额,但是对于结算外汇,接收外汇,外汇汇兑等有很多的规定。
你可以看一下下面的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 》的网页:

下一篇:多头是买方还是卖方,期权多头方和空头方
上一篇:判断股票流动性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