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安局:操纵“网络水军”制造“虚假流
据“公安部网安局”官方,近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破获一起有偿提供“虚假流量”服务的“网络水军”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安某某、臧某某、季某某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搭建专门网站,配装手机机房,联系寻找各大网络社交平台上需要提升人气热度的网络直播间,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