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案启动磋商

2024-06-23 18:39:05

  欧盟委员会 6 月 12 日发表

  对比亚迪加征 17.4%

  对吉利加征 20%

  对上汽集团加征 38.1%

  对配合调查的其他电动车生产商加征 21% 的关税

  对所有未配合调查的其他电动车生产商加征 38.1% 的关税

  中方6 月 12 日,欧委会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初裁披露,拟对进口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欧方罔顾事实和世贸组织规则,无视中方多次强烈反对,不顾多个欧盟成员国政府、产业界的呼吁和劝阻,一意孤行,中方对此高度关切、强烈不满,中国产业界对此深感失望、坚决反对。 欧方裁决披露中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欧委会罔顾中国电动汽车优势来自开放竞争的客观事实,罔顾世贸组织规则,罔顾中国相关企业对有关调查的全面配合,人为构造并夸大所谓的“补贴”项目,滥用“可获得事实”规则,裁出畸高的补贴幅度,是赤裸裸的保护主义行为,是制造并升级贸易摩擦,是以“维护公平竞争”为名行“破坏公平竞争”之实,是最大的“不公平”。欧方此举不仅损害了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合法权益,也将扰乱和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 欧委会一手高举绿色发展大旗,一手挥舞“保护主义”大棒,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不符合中欧领导人关于加强合作的共识精神,将影响中欧双边经贸合作氛围,不利于欧盟消费者自身的利益,也将破坏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大局。

  6 月 20 日,有

  据企业反映,欧委会在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索取中国电动汽车及电池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技术工艺、产品配方等方面的大量信息,比如要求中国企业详细提供电池成分和配方,还要求企业提供电动汽车生产成本、所有电动汽车零部件和原材料逐笔采购信息、销售渠道和定价方式、在欧客户信息、供应链布局信息等等,欧方搜集信息的种类、范围和数量前所未有,远超反补贴调查所需。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多次称不合作就将面临不利裁决结果,强制要求企业提供上述信息,在中国企业尽最大可能配合调查提供信息后,欧委会仍无端指责中国企业未充分合作,对企业裁决惩罚性高额税率,中国企业对此非常震惊和失望。欧方有关做法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罔顾世贸组织规则,破坏公平竞争,破坏全球绿色转型和开放合作,对此中方坚决反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捍卫中国企业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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