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新华百货发布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景平投资企业发来的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景平投资企业申请处置本案质押物。依照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华百货公司34165417股股票的冻结;
二、解除被执行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华百货公司34165417股股票的质押;
三、强制卖出被执行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华百货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变现款项以301756417.63元为限,同时将变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本院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