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发布通告,涉及入泉人员、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及聚集性活动
鉴于近期泉州市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通告如下:
所有入泉人员须2.省外入泉人员和省内高风险区所在县入泉人员抵泉后,在完成“三天三检”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美容美发、洗浴、足浴、SPA、游艺厅、歌舞厅、KTV、网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游泳馆、棋牌室等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人员因未落实防控措施而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福建省内其他地区入泉人员,“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居店,不进入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按频次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对境外、高风险区旅居史和高风险岗位离岗人员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按相应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形势适当调整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对因未按频次落实核酸检测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1.入住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及进入旅游景区,2.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须将场所码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安排专人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扫码通行”等信息,劝阻红黄码人员进入并及时报告。市民游客进入上述场所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动态调整。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