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凯姆勒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
11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22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凯姆勒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苏州凯姆勒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4日,法定代表人赵继英,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藏书888号。
11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22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凯姆勒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苏州凯姆勒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4日,法定代表人赵继英,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藏书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