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署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为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节、温暖过冬,省民政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大主动发现力度,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通知明确,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新阶段新情况,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元旦春节期间,提前足额将当月低保等各类救助金发放至对象个人账户,有条件的地方应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下降的低保对象,要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做好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服务,组织基层力量通过、电话或开展敲门行动等方式定期了解,落实好一对一照料责任人制度,确保平日有人照顾、生病有人看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