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提高医护等重点人群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贷款最高至60
据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12月30日,鄱阳县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主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鄱阳县将延长购房补贴时间。《补充措施》显示,将购房补贴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契税最晚缴交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主城区挂牌出让土地新开发的楼盘,同等享受有关购房补贴、税款补贴等措施。
为进一步去化商业用房库存,确保商业用房库存去化时间处于合理区间,《补充措施》提出,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同时,对已挂牌出让但尚未建设的商住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原审批单位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商住比例调整。
同时,鄱阳县提出,鼓励重点人群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加大对医护人员、教师、大学毕业生和非公企业高管、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重点人群参缴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将存贷比由现行的16倍上调至20倍,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凡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在鄱阳县只有一套住房,已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允许再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其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缴存人在2014年6月1日前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且每次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当前在鄱阳县只有一套住房且已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可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在征得直系亲属同意的情况下,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实施个人住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城区以外的其他乡镇,参照以上政策执行。
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文件提出,对建设高品质社区的开发企业实施不计容面积奖励等政策。其中,对出让土地价格达到400万元/亩以上的土地支持试点开展第四代住宅建设关于扶持建筑业发展有关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建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新增安排房地产建筑产业链发展专项经费,按“一事一议”原则,由县住建局商县财政局并报县政府同意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