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2022-12-15 07:34:50

  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高点站位、积极作为,将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方面,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通过出台优化缴费档次、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加大待遇倾斜力度及提高丧葬补助金标准等惠民利好政策,建立多缴多补的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营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氛围,为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提供持续性增长空间和动力。

  另一方面,根据省、市为民办实事安排,为淮安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参保老人增发不少于14元的基础养老金,实现基础养老金标准“十一连增”。其中,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盱眙县提高20元;洪泽区、涟水县、金湖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提高14元。另外,根据《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从7月份开始,淮安市在今年现有提标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5元。截至目前,淮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均不低于205元,高于国家和省定最低标准,人均待遇水平达到236.9元/月,较去年底增长29.77元,增幅达14.3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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