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
10月1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21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通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违反产生VOCs生产活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4.2万元。
通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洪本铨,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明路288号。
10月1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21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通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违反产生VOCs生产活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4.2万元。
通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洪本铨,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明路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