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溪街道:深入宣传农产品安全法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2-12-07 05:44:11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鹤溪街道利用街道村、社干部会议、村三委干部会议,农业主体群等方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进村入户,提醒广大农业生产用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22年9月2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保障。

  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思路,突出标准引领,源头治理,监测预警,过程管控,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为此,鹤溪街道一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当作大事来抓,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利用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送法“进主体、进社区、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科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全社会关注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解决从源头上监管“最后一公里” 的问题。2013年在县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的重视下建起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并配备检测员、监测员。每年监测员定期、不定期地到各蔬菜大棚基地、科技示范户检查现场是否有违规用品;提醒种植大户投入品的使用管理;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并做好投入品使用记录。检测员严格检测程序,对鹤溪半洋村、浮丘村、包凤村等蔬菜基地即将上市的样品蔬菜进行检测,主要检测蔬菜中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是否超标,抑制率小于50%合格的才允许上市;一旦出现农残超标情况,一律下达延迟上市通知,待农药间隔期过,再次抽检合格之后,方能准予上市,为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蔬菜提供保障,保证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鹤溪街道以“农产品安全法”宣传为契机,深入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展示了监管督促,普及了农产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健康消费,营造了鹤溪为先共创舌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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