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微博大V(微博爱国大V有哪些)
中国的公知大V代表人物有哪些?
中国的公知大Ⅴ代表人物有马云,马化腾,任志宏,董明珠……
鹿晗上线转发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微博,如此爱国之辈还有哪些?
每一年的12月13号都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国家公祭日。今年也不例外。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鹿晗上线并转发相关的文章。缅怀南京大屠杀事件中的逝世者。并且配文,缅怀逝者,铭记历史,珍爱和平。作为一个年轻一辈的偶像中,鹿晗是爱国的,如此爱国之辈还有哪些?
刘德华,作为中国的四大天王也是满满的正能量。曾去日本演出时,刘德华拒绝主办方安排的唱日语歌曲,并一字一句的告诉大家。不要说我是一个香港歌手,因为首先我是一个中国人。成龙在2005年的时候为电影去韩国做宣传,也被一个日本人挑衅,但是成龙也依然坚定的回答,我是一个中国人永远不会忘本。成龙大哥一身唐装,满身正气,一直用硬汉的形象征服全世界,他是中国永远的龙。在十届全运会上,所有的运动员身上的标志都是日本货,只有刘翔用黄色胶带把运动服上的商标贴死。而且刘翔拒绝接一切日本的广告,无论开价多少。
黄子华在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礼上。对前来领奖的原岛大帝说了句话:回去之后别忘了告诉日本人,钓鱼岛是中国的!姚明拒绝为日本丰田汽车做广告,罗大陆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当所有粉丝的面撕毁了自己的美国护照,是为了反对美国要求台湾出兵伊拉克。
明星的爱国效应可以够影响很多人的,但是我们普普通通的人也是爱国之辈,出国在外我们要时时刻刻记住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要做到举止得体,不做有损中国威严的事,要以国家的荣誉为主,爱国不是一种形式,它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是心中有国就是爱国。
诋毁我英烈的微博大V、被刑拘,他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众所周知,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但是对于有人恶意诋毁,诽谤他人尤其是国家英雄英烈这样的人物,这样的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一位拥有250多万粉丝的微博“金V”@辣笔小球 却在个人账号中发表恶意言论,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英雄事迹。他的行为被群众举报,网南京市公安局接到举报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于2月19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网名为“辣笔小球”的仇某某抓获。经审查,仇某某对博取网民关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实、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部分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网络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它也并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也属于公共场所范畴,而是法律的触角可及之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早就规定,在网络上捏造不实言论、侮辱他人的言论,扰乱网络秩序的,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虽然已有许多在网络上“失言获罪”的案例,仍有许多人不引以为戒,为了博人眼球,心存侥幸,语不惊人死不休,希望国家以后也要严惩这些人。
有句话说“欲戴王冠,必受其重”我觉得作为一个拥有这么多粉丝的博主来说,一言一行更要谨慎小心。毕竟是公众人物,有那么人的关注,任意一条微博动辄有几十万甚至更高浏览量,你们掌握着更大的‘话语’权,发表言论时更要谨慎。如果内心道德约束不了自己,起码要遵守法律底线。作为一名博主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要能为公众做出榜样,带动社会正能量,这才是一个优秀的博主应该做到的。
现在微博有爱国大Ⅴ吗?
现在微博上面肯定是有爱国的大威的,他们都是在静静的潜水,当现在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都会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