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适用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计十章九十二条,分别从管辖和适用、一般规定、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方面做出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自11月1日起,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据悉,今年6月15日,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已正式上线,电子烟行业迎来“一烟一身份”的监管时代,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已可在平台上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