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经区委提名,按照《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李晓琦同志为任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何建福同志任区政协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邱永年同志的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巧前同志的区政协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经区委提名,按照《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李晓琦同志为任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何建福同志任区政协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邱永年同志的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巧前同志的区政协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