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18项措施支持肃南县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先
近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关于支持肃南县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措施》,从加大扶持力度、拓宽服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和强化场内监督4个方面出台18条具体措施助力肃南县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
在加大扶持力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分批次安排肃南县分中心干部赴省市级平台跟班学习,提升平台人员服务能力。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将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手续费由8‰调整为6‰,降低交易成本,房建市政项目不再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全面实行电子保函。实行投标保证金账户“零余额”管理和“一个工作日办结”制度,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将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由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提高到30%以上,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企业推介张掖市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帮助肃南县代理机构、中标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鼓励市级平台专家参与肃南县重点项目评审,进一步提高项目评审质量,优化民族地区营商环境。
在拓宽服务能力,积极跟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结合肃南县项目建设实际,指导建立项目跟进服务工作机制,落实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绿色通道”“专班对接”“优先服务”等措施。在市中心网站开辟“代理机构网上超市”,为肃南县招标采购单位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指导建立进场交易项目见证工作制度及交易主体异常行为报告制度,明确见证事项,进一步提高肃南县分中心见证服务能力。推进电子档案精细化管理,指导建立档案归集检查审核机制,实行全过程数字见证,确保项目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在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方面。启用政府采购非招标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所有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和产权项目交易实现“一网通办”、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评标、全程电子档案4个100%目标。上线运行“张掖市农村产权智慧交易平台”,推进肃南县农牧村集体产权、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等10类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依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和市县“一网三平台”系统,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有效解决肃南县内评标专家少、门类不全问题。
在强化场内监管,提升“两支队伍”服务能力方面。出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服务行为星级评定办法》,对代理机构进行星级评定,督促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制定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场内服务政策法规在线学习考试制度,建设运行“彩虹学院”,分批次组织肃南县评标专家参加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两支队伍”专业技能。制定评标专家场内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开展评标专家年检工作,建立评标专家个人信用档案,严格专家动态管理。实行评标专家名单公示制度,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场内行为进行负面清单评价考核,督促其公平公正履职服务,进一步严格场内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