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达光电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处罚

2022-09-01 05:26:19

  8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22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友达光电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罚款2万元。

  友达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1日,法定代表人彭双浪,住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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