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华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
7月1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096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华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壹仟柒佰陆拾叁元整。
苏州市华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6日,法定代表人王建平,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