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济堂:收到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04-11 22:07:40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7 号)我会决定:一、对同济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张美华、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三、对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021年1至6月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批发业务占比79.33%,非医药占比18.56%,医药零售配送占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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