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人民币跨境结算发展历程
008年,两岸“三通”(海运、空运直航、直接通邮)启动。2010年6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通过,规定多项金融开放措施,这标志着两岸经贸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2012年,海协会和海基会进一步签署《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和《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两岸跨境贸易和投资迎来发展空间,也为跨境人民币结算创造了机遇。
第二,两岸金融合作为人民币结算清算确立制度性安排。早期人民币与台币之间无法直接通汇,主要经由中国香港地区解决两岸银行间人民币现钞兑换问题。2009年4月,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明确了两岸建立货币清算机制的方向。2010年1月,签署生效的《两岸金融合作监理备忘录》(MOU)规定双方金融市场准入及优惠措施,两岸金融开放开始步入正轨。2012年,《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正式建立。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台湾银行上海分行作为货币清算行。自此,两岸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得以开启。
第三,自贸区、试验区成为探索两岸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前沿阵地。两岸跨境人民币结算容易受到两岸关系影响,加之台资企业在中国大陆主要聚集于沿海地区,选择重点区域试点后推广是推进两岸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可行路径。2009年,国务院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设立海峡西岸经济区,作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区。2014年,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并以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江苏省昆山市、福建省平潭县是当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在试验区内允许开展人民币跨境自由流通、双向借款等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