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渠道遭遇开门黑:监管松绑“远程双录”
2021年最后一天,银保监会下发一个便函,题为《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1425号,以下简称《通知》),核心内容,是2022年允许银行网点线%)融合业务进行“远程双录”。
这被很多业界人士看做是一种“政策松动”的信号,意味着《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8号,以下简称108号文)给行业带来的影响或将有所缓和,但事实是,《通知》并没有实质性改变108号文,“1+3”的规定并没有取消。事情好像变了,又好像没有变。
有行业交流数据显示,就银保渠道的新单期交保费而言,除2022年1月1日当天,由于大量提前准备好的“开门红”业务涌入,基本能与2021年1月1日持平外,从1月2日开始,相较2021年同日,基本都是呈断崖式下滑的态势。
108号文,名义上指向的是互联网人身险业务,但实际上受影响最大的却是银保渠道,因为大量的通过银行自助终端、官网销售的保险业务,最终都被保险公司纳入了互联网渠道。原因很简单,按照互联网渠道统计,就可以突破银保渠道“1+3”的规定,即一个银行网点最多与三家保险公司签约。
按照108号文以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定义,这类行为属于典型的线上线下融合业务(通常有银行员工指导投保),而非纯粹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所以应同时满足线上线下业务要求,必须进行遵守“1+3”的规定,必须在网点进行双录。
而银行线”规定,这令为数众多的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的博弈中开始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银行因此掌握更多主动权,尤其是招商银行(49.050, 0.90, 1.87%)等保险销售能力强的银行,据了解,其2022年的手续费率已经大幅上涨;
《通知》第一条,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方式代理销售人身保险产品的,可以探索实施远程同步录音录像。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指导建立本行远程双录制度,并对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远程双录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疫情之下严格要求必须到网点进行双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符合当前的疫情应对政策的。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消费者消费习惯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强制要求到网点进行双录,只能是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在他们看来,监管下发《通知》最主要就是出于上述原因,而非对于108号文的松动。就影响而言,虽然允许“远程双录”将更有利于客户投保,给银行以更大的腾挪空间,但只要“1+3”的限制还在,108号文对于行业的影响就不会有实质性变化。
通过销售保险、基金赚取中间业务收入是近年来银行业务转型的发力重点,因为随着利率的不断降低,银行利息差收入面临降低压力,银行必须改变过去过于单一的业务模式,而中间业务具有资本占用低、稳定性好、持续性强等特点,同时,不同产品也能更好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近年来,银行中间收入占比不断提高。据媒体统计,2020年,六大行邮储、农业、建设、工商、中国、交通中间业务收入在全部收入中的占比已经分别达到了6.1%、11.5%、15.66%、15.62%、13.90%、20.98%。
进入2021年,由于信用卡业务收入不再纳入中间业务收入统计,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普遍有所下滑,但即便如此,很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仍保持了高速发展。例如招商银行,2021年上半年,其中间业务规模达到522.54亿元,同比增长23.6%,占比已经高达31%;平安银行(17.200, 0.08, 0.47%)以及兴业银行(20.400, 0.44, 2.20%)增速紧随其后,也都达到了20%以上,占比也都在20%以上。
108号文的发布,在对保险公司银保渠道形成冲击的同时,也对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造成了显著影响——虽然在“1+3”的严格管控之下,银行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将占据更多主导权,但当银保新单期交保费大幅下降,也势必会拖累其中间业务收入的表现。也因此,108号文发布后,保险公司的意愿之外,银行的配合度也成为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于108号文反应并不一致。已经有银行快速响应,早早对网点进行了重新分配,但也有银行仍在观望;有网点多的银行已经开始探讨就近网点之间是否可以“打配合”,通过客户资源共享、绩效共享等方式尽可能多的签约保险公司;但也有银行已经在内部表示暂不执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