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产生机制带来顽疾

2021-11-28 19:56:01

  “如何看待这次康美的五位独董承担巨额责任?我的意思就一句话,这五位独立董事是制度的牺牲品。”刘纪鹏说道。

  刘纪鹏表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尽管独董制度已经诞生20年,但此事突然降临在康美药业的五位独董身上,绝非偶然。

  据其介绍,从独董制度来看,最初我国学习西方引入独董制度。西方上市公司中,很少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基本上是股权高度分散,而且许多大股东还是机构,比如保险、基金等等。也就是说,在西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大部分是职业经理人,因此需要独董来制约职业经理人履责,于是请了许多文化界、经济界、法律界名人做独董。

  “而中国的现实是,中国4000多家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对于国有企业,虽然一股独大,但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或经营者一般不会冒着风险去作假、减持。剩下的3/4的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上市公司。所以这3000多家民营上市公司由于治理结构上有强烈的中国特色,往往夫妻、父子、兄弟持股,‘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普遍。”刘纪鹏说道。

  如果说欧美国家建立独董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制约职业经理人,保护分散多元的出资人,那么中国的经营者往往都是“一股独大”的大股东,于是独立董事的使命,变成了要制约“一股独大”的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一股独大”,最终一定会“一股独霸”。

  “可是我们现在独立董事是怎样产生的?是董事会聘的,而董事会是大股东聘的,所以要让大股东来聘请制约大股东的独立董事,这就形成了逻辑上的怪圈。独立董事本来要制约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保护所有者、中小股东,可是独立董事又是由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聘请的,在这种背景下,能够行使不当‘花瓶’的独董作用的人不多。当然我刘纪鹏算一个。”刘纪鹏说道。

  刘纪鹏谈到,当今独董的问题,一个是“不懂事儿”,即能力是否具备;二是“不独立”,即是否真正做到独立,敢于为中小股民仗义执言,不怕得罪聘请你的人。“所以最终大部分动力董事都很识趣,既然我说的话你们不接受,我感觉到有风险,那咱们好聚好散我就辞职了。”他还表示,如何解决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问题,就涉及到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机制问题。

  刘纪鹏还提到,既然引进了西方的独立董事制度,还是要批判性地借鉴,同时尊重中国的国情是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独立董事真正要代表股民、保护股民利益,需要制约的对象,不是职业经理人,是选拔职业经理人背后‘一股独大’的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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