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债转股
转股价格和行权价格
是的,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需要注意的是,权证还有个行权比例问题,比如2:1,也就是说2份权证+行权价格才可以得到1股股票
补充:
纯债部分是没有转股权利的,只有的价值
是只有不分离的转债才有转股价格一说的,你的理解没错
你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
我终于是明白你拧在哪里了,呵呵
分离交易可转换也就是公司债的一种,并没有你说的分离公司债的标准说法,也就是两种,一种可转换公司债,没有分离的,有转股价格,还有一种就是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和权证(代表转股的权益)分开交易,分别享有各自的权益
你能明白了吗
可转债套利的套利原理
1、常规可转债
常规可转债套利的主要原理:当可转债的转换平价与其标的股票的价格产生折价时,两者间就会产生套利空间,投资者可以通过将手中的转债立即转股并卖出股票(T+1,因此投资者必须承受1天的股价波动损失,从而套利空间不大),或者投资者可以立即融券并卖出股票,然后购买可转债立即转股以偿还先前的融券。在海外成熟市场,可转债套利的基本思路是“做多可转债,做空对应股票”。具体套利的方法如下:
(1)以2007年8月9日为套利实施日期,起始资金为100万元,在临收盘的时候,假设转换贴水(为了计算简便,以收盘价计算),则以收盘价购买可转债,并实施转股。
通过对常规可转债的计算得知,在2007年8月9日收盘价,有2只可转债具备套利空间,它们分别是:金鹰转债和韶钢转债,转换贴水分别为0.77%和0.86%。
(2)不能融券的情况下:假设第2天以开盘价卖出股票。如下表,在2只符合条件的常规可转债中,金鹰转债出现了亏损,套利失败;韶钢转债的收益率为1.71%。平均套利收益为0.52%,但这并未考虑交易的手续费、佣金和印花税支出。总体而言,在不能融券的情况下,由于要承担股票1天的波动损失 (可转债转股的股票实行T+1),套利成功的几率较小、且套利空间很小,实际可操作性较差。
(3)可以融券的情况下:当天就以收盘价抛出股票。如下表,假设可以融券,那么在融券的当天就卖出股票,同时将可转债转股偿还融入的股票,则常规可转债的套利空间较不能融券的情况下大,套利风险也较不能融券的情况下小。在符合条件的2只常规可转债中,如果不考虑交易费用和税金支出,则平均的套利收益率为0.82%。
2、可分离债
可分离债套利的原理是:由于认股权证的价值在发行的时候存在低估、且正股在认股权证未上市之前的除权幅度通常不足,因此投资者可以在可分离债发布发行可分离债公告的当日买入股票(老股东有可分离债的优先配售权),追加资金认购可分离债和附送的认股权证之后,再抛出正股、可分离债和权证,以获取收益。具体套利的方法如下:
假设在上市公司公告正式发行可分离债的当日,以100万元的初始资金在收盘价购买股票,然后再追加资金认购可分离债。
(1)股权登记日的次日卖出股票,可分离债和权证上市时再卖出(假设以开盘价卖出)
若在股权登记日的次交易日卖出正股,则在股票投资上受损失的可能性会较再权证和可分离债上市时(3-6个月)之后再抛出股票会小一些。到可分离债和权证上市的时候,5只可分离债中,有4只套利成功,收益率平均为5.35%。
可以看出,认购的可分离债越少,单张可分离债附送的认股权证越多,则套利的收益率越大。07云化债的收益率最高,为28.36%,
就是这个原因。粗略地估计,若可分离债认购金额超过所附送的认股权证的价值,则套利失败的可能性较大,如:06马钢债。
在大盘向好的背景下,可分离债的套利成功可能性较大,套利的收益率也可能较高。通常,可分离债的套利收益率要好于大盘。但是,若大盘在套利期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则即使在抛出股票的时间大盘有所拉升,整体的套利收益率仍然可能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如06马钢债就是如此,股票投资的亏损较大使得整体套利失败。另外,可分离债的亏损率通常在20%左右,因此若认购的可分离债越多,则套利亏损的可能性越大。
权证的收益是套利收益的主要来源(占套利总收益的比重最高可达469.52%、最低亦有91.26%),而可分离债的亏损是套利的主要亏损(占套利总收益的比重最高可达206.35%)。
(2)可分离债和权证上市当天卖出股票、可分离债和权证(假设以开盘价卖出)
若在可分离债上市当天卖出正股、可分离债和权证,则5只可分离债套利均成功,收益率平均高达19.24%。
推迟抛出正股后的套利收益率显著提升,主要是由于期间大盘上涨较快带动正股的价格上涨所致,套利收益实际上主要来源于股票投资收益。
通常,在大盘向好的情况下,正股往往会填权,且跟随大盘上涨,因此推迟卖出正股有利于提升总体的收益率,如:06马钢债若推迟至权证上市再抛售正股,则股票投资收益率由-16.48%增加为-5.59%。
在推迟至权证上市时卖出正股之后,股票投资收益占总投资收益的比重较在股权登记日次日要明显提升,从而推动总体套利收益率的提升。如:06马钢债的股票亏损占总收益的比重由363.17%减少至87.90%。
可转债之所以可以套利,主要是由于可转债的波幅通常小于正股。具体而言,常规可转债的股票期权价值隐含在中,的走势与正股往往较为一致,且正股的波幅会大于可转债因此产生套利机会,但由于正股必须第2天方可抛出,因此套利的空间和成功几率都不大;可分离债的套利则主要是在可分离债上市前后,上市后可分离债本身就不含权、套利机会主要在权证和正股之间产生。
随机选取1个可分离债——06马钢债和1个常规可转债——金鹰转债,可以看出,常规可转债的走势与正股高度一致,而可分离债在上
市后成为纯,其走势与正股相关性小。
我购买了06马钢债(126001),请问可以转成马钢股票吗谢谢!
不可以转成马钢股票:因为它不是可转债
06马钢债为实名制记帐式,发行总额550,000万元,期限为5年,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1.4%,按年付息,自2006年11月13日起计息,到期日为2011年11月13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1年11月13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可分离的分类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的公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过去大家熟悉的可转换就属于非分离型,而马钢和新钢钒等申请发行的可分离债属于分离型。
与非分离型可转换不同,可分离债事实上是两个独立的证券品种:一个是基础品种,一个是衍生品种,可以分别单独上市交易。分离后,其与一般的公司相同,不再具有转股功能;其认股权证则和目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改权证相似。例如,马钢股份每张(面值100元)可分离债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不超过23份认股权证;新钢钒每张(面值100元)可分离债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不超过25份认股权证。发行的和认股权证可以分别单独上市交易,满足不同投资者不同的需求。
债转股护航供给侧改革 受益龙头股有哪些
业内人士表示,债转股的关注明显升温,预计债转股将成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允许企业不良贷款转股对银行和企业都是利好,其中周期龙头股和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最为受益。那么债转股龙头股有哪些呢下面为您介绍。
债转股概念股一览:
1、海德股份(000567)、一拖股份(601038)、风范股份(601700);
2、秦川机床(000837)、中钢国际(000928)、陕国投A(000563);
3、东兴证券(601198)、泰达股份(000652)、天津普林(002134);
4、信达地产(600657)、重庆水务(601158)、世联行(002285);
5、长航凤凰(000520)、中国一重(601106)、闽东电力(000993)。
债转股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1、一般性税务处理
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因此,对于债权人而言,根据59号文和国税[2011]25号公告,应就其债务重组损失以专项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对于债务人而言,应就其债务重组所得税申报缴纳所得税。
2、特殊性税务处理
为鼓励企业重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依次颁布了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 [2010] 4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2015] 48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可以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
(1)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59号文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