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贷款额度提高了!哪些人能享受优惠政策?
针对大学生和家长普遍关心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贷款年限和新旧政策衔接等热点问题,在14日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进行了回应。
“让每一位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实现人生梦想,既关系到千家万户,也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未来。”欧文汉表示,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的资助政策,是我国普通高校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渠道。这项政策自1999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000多亿元,共资助1500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校期间,学生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本人不需偿还利息和本金。同时,贷款期限较长,一般为学制加15年,最长可以达到22年。此外,还设置毕业后还本宽期限,最长5年,期间只需偿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减轻学生还款压力。
欧文汉表示,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则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教学方式的改革,部分高校适当调整了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大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有所提高,部分学生贷款需求较为迫切。在前期的调研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家长反映经济压力较大,希望提高助学贷款额度。
其次,关于(提高)4000元额度的标准,综合考虑了学生贷款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后确定。在政策调整时,详细测算了贷款额度增加带来的财政增支,降低风险补偿金比例形成的财政减支,以及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最终研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这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最后,关于扩大国家助学贷款使用范围问题,主要考虑是贷款额度提高后,学生交完学费和住宿费,还会有部分剩余额度,学生可贷款用于支付生活费。这次明确规定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有利于明晰政策,便于执行。
在新政策出台后申办贷款的学生,可以直接按照最新政策办理贷款;对政策出台前,已经提交贷款申请或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如果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增加贷款金额。所以,新政策出台前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同样可以享受新政策红利的。
郭鹏说,为了方便学生办理,此前已与承办银行做了充分沟通,银行提前在助学贷款系统中预留了接口;文件印发后,贷款系统已完成更新,银行正在通过短信、公众号等方式,将新的申贷流程告知学生和家长。有需要的学生,可根据新的流程自行办理。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表示,政策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是指每个学生每年最多可以贷到的钱,是一个限额,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每年需要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在额度范围内自主确定。
以本科生为例,政策调整之前,每人每年最多可以贷8000元;政策调整之后,每人每年增加4000元,到12000元。如果不算还本宽限期,按15年还款来计算,每人每年增加4000元,需要还的本金和利息,每个月只增加了120元左右,所以还款压力增加并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