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失灵,法院判车企“退一赔三
买车时厂商宣称车辆具备辅助驾驶功能,AEB 能够自动刹停,但提车后发现功能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甚至引发事故。近期,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便审理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参考通报获悉,舒某贵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向春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某品牌新能源混合动力越野车。购车时,舒某反复询问销售人员和查看车辆宣传册及车辆使用说明书,看好该款车型的主动刹车安全系统。
但舒某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案涉车辆主动刹车安全系统与广告宣传册、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所介绍的内容不符,舒某贵与春某公司就案涉车辆的功能争议经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春某公司与大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赔偿购车款及其他经济损失人民币 228000 元,并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经济损失 629400 元,支付车辆检测鉴定费 10000 元及诉讼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车辆说明书显示,车辆自动制动功能被激活的车速范围是 5-250km/h。
湖南某机动车鉴定公司受委托按照说明书说明的预碰撞主动刹车功能,对案涉车辆进行试验性路试,鉴定意见为:综上,法官表示,该车辆说明书对预碰撞安全系统已作出全面介绍,并提示了风险,案涉车辆的预碰撞安全系统存在质量瑕疵,并不能证实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故对其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证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