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先用后付”应当保障消费者的
上海市消保委 11 月 9 日发文称,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大促季又来了,然而一些平台推出的“先用后付”新“玩法”却遭到消费者吐槽,频上热搜、引发关注。
很多消费者反映,自己默认的付款方式莫名其妙变成了“先用后付”,获悉,上海市消保委模拟消费者进行体验,发现多家头部电商平台都推出了“先用后付”“先享后付”等消费者无需提前支付钱款,0 元下单即可体验商品,满意后再付款的授信赊购服务。
二是“先用后付”0 元下单不同于目前 C 端使用频率更高的信用卡、消费贷等产品,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模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确实有利于促进交易。既然是好事,就应该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