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统计造假
国家广电总局印发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各单位应按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搜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统计资料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统计活动。
附原文:
国家广电总局印发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各单位应按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搜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统计资料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统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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