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股东聚兰德和瑞兰德合计减持公司8.75%股份 减持期满
泰恩康发布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权益变动期限已届满,其中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所转股于2023年5月29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聚兰德和瑞兰德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泰恩康发布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权益变动期限已届满,其中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所转股于2023年5月29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聚兰德和瑞兰德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持股比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