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8月31日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8月31日,中山市住建局、央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共同发布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一、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