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控股:向能源科技以及其现有及潜在债权人发出提示函

2023-08-21 23:02:30

  和嘉控股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向能源科技以及其现有及潜在债权人发出提示函全文如下:

  致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及潜在有关债权人:

  一、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12日根据

  二、能源科技于交付时已确认该焦炉资产拥有权为能源科技单独、全部、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出租、赠与、出售、抵债、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情况或产权纠纷。

  三、本公司已分别于山西经济日报2023年5月8日刊第4版、国际商报2023年5月9日刊第7版及山西日报2023年5月10日刊第11版就该焦炉资产交付做出财产公示性公告。

  四、本公司重申已拥有该焦炉资产所有权,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该焦炉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及/或未来产品业务保证。

  五、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本公司未就该焦炉资产进行任何抵押、出租、赠与、出售、抵债、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情况,也未同意任何上述行为。如该焦炉资产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出现任何上述情况,均属无效行为,本公司保留法律追索及要求赔偿的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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