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23-02-20 12:13:09

  11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23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产生VOCs生产活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7.4万元整。

  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5日,法定代表人林耀朋,住所:吴江区黎里镇联南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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