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我省各地应至少发展培育1-2家“一体化”企业,同步开展“一体化”管理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试点,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争取用2-3年时间,全面实现“一体化”管理。
“一体化”管理是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建筑起重机械,其租赁、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工作由同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企业组织实施。根据该指导意见,我省要求全省各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应积极推行“一体化”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