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法院强制腾退涉案房屋
11月2日,金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出动干警40人,对永昌县河西堡镇一处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现场督导协助,为保证交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金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次行动进行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据了解,此案申请执行人甘肃某资产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等人、永昌县某农资公司产生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永昌县某农资公司在借款时以该公司房屋设定了借款抵押,并进行了抵押权登记,借款到期后,张某、永昌县某农资公司未按约定还款,甘肃某资产公司遂起诉至金川区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区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但被执行人张某、永昌县某农资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永昌县某农资公司要求腾退房屋,但执行人抗拒执行,最后,区法院决定对永昌县某农资公司涉案房屋依法强制执行。
由于腾退房屋较多、财产复杂,区法院执行庭于行动前认真研究制定了细致的执行工作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成立物品清点、摄像记录、强制看管、秩序维持四个工作组,排除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强制交付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执行活动持续了近10小时,最终顺利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标的850万元,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强制交付,是金昌市法院系统开展“秋收”执行专项行动的又一重大战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川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集中化解了一批难中之难、硬中之硬的“钉子”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