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成大历任官职
范成大于宋钦宗靖康元年六月初四生于吴县,他幼年聪慧,十二岁时便遍读经史,十四岁时开始创作诗文。
绍兴十二年,宋高宗生母韦氏从金国回朝,范成大应试献赋颂,名列前茅。
绍兴十四年,在昆山坚严资福禅寺读书,十年不出。曾取唐人“只在此山中”句,自号此山居士。
绍兴二十四年,范成大登进士第。
绍兴二十六年,除任徽州司户参军,于此年春季抵任。
绍兴三十二年,前往临安,监管太平惠民和剂局。
隆兴元年四月,范成大任编类高宗圣政所检讨官,兼敕令所。
隆兴二年二月,除任枢密院编修官。十二月,任秘书省正字。
乾道元年三月,范成大被改授为校书郎。六月,兼国史院编修官。十一月,调任著作佐郎。次年二月,任尚书吏部员外郎。三月,被人诬陷逾越等级,遭罢职,旋即领宫祠官。
乾道三年十二月,范成大被朝廷起用,出知处州。次年五月,入宫陛对,向宋孝宗“论力之所及者三”,分别为日力、国力、人力,他认为这三力如今都被不急之务空耗,孝宗予以嘉纳。七月,赴处州任,至八月抵达。范成大为处州创设义役。其法规定:民以都保为单位,据役户多少和职役情况,各家按贫富输钱买田称义田,以所收田谷助当役者,民户按次序轮流亢役。义役既行,公私都称便。
乾道五年五月,朝廷召范成大为礼部员外郎兼崇政殿说书,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乾道年间,规定以绢统计赃物数量,估价低而定罪重,范成大上奏说:“承平之时绢每匹不到一千钱,而估的价超过几倍。绍兴初年绢价递增了五分,价钱有三千足够了。如今绢实在贵,应当比当时的价格翻一倍。”孝宗吃惊地说:“这是使百姓陷入困境的法令条文。”于是绢价增为四千,而刑罚减轻了。十二月,任起居舍人兼侍讲,仍兼实录院检讨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