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兴宏塑料制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处罚

2022-09-26 14:53:57

  9月2日,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相望应急罚﹝2022﹞25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兴宏塑料制品厂未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1.2万元。

  苏州市兴宏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01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查剑锋,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华阳村新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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