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庆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被罚3.
8月16日,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应急罚﹝2022﹞57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庆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罚款3.2万元。
张家港市庆源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曹建琴,住所: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长江东路。
8月16日,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应急罚﹝2022﹞57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庆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罚款3.2万元。
张家港市庆源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曹建琴,住所: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长江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