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盈丰塑胶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

2022-09-24 07:04:38

  8月2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4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盈丰塑胶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罚款3万元。

  苏州盈丰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5日,法定代表人邹进元,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工业园诚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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