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就与国机重工的应收货款纠纷提起诉讼 案件已立案尚未开
,公司就与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货款事项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京0115民初15605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作为原告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设备款3564.06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损失1524.23万元,共计5088.29万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3564.06万元应收账款计提了部分坏账准备。
,公司就与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货款事项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京0115民初15605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作为原告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设备款3564.06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损失1524.23万元,共计5088.29万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3564.06万元应收账款计提了部分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