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环境事件应急培训被处罚

2022-08-27 04:26:10

  8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18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物资配备不全、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冯海涛,住所:梅堰镇三里桥南。

下一篇:大河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
上一篇:中国海油上半年归母净利同比增长116% 将坚持有效益地可持续发展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