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通达信软件使用教程视频
1: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利益,有没有法律依据赔偿
关于恶意串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七种无效民事行为,其中第四种就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无效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他们事前通谋,构成恶意串通,就可提出上诉。主要还是看证据
依据你所言,能够可以得到A股东与乙公司恶意串通证据,可以提出上诉
2: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我可以提起诉讼吗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都可以起诉,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连续180天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起诉。
3:公司股东(法人代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怎么办
情况很复杂,要其出让股份如果对方不同意,几乎不可能,但是可以做增资,由其他股东认购,稀释他的股份,但是这种做法也不靠谱,首先,这个就要经过股东会表决。
但是,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有限公司设立的互信原则,不知道对方总是不给票据核算有没有造成公司被税务罚款之类的。
能力有限,呵呵,或者,只能通过民事诉讼了。仅供参考。
股权转让需要大部分股东同意
4: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求例子
比如,A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A公司利用自己股东身份要求B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A公司出售产品,这样A公司的行为就是滥用股东权利,损害B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再比如,公司股东滥用股东表决权,恶意否定对公司发展有利的股东决议。
5:公司大股东危害小股东利益时,该怎么办
公司治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大股东为谋取控制权私利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利益侵占的实现手段多表现为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公司提供担保等。
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取得控制权私利。典型案例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未在2009年年报、2010年中报和年报及2011年中报及年报中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遭到证监会调查。2010年至2011年间,佛山照明未披露有关关联方及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2亿元,其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约4000万。2013年2月,广东证监会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本案中关联方为数十家时任佛山照明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亲属具有股权关系的公司。由于佛山照明实际控制权在钟信才手中,在遴选供应商时,钟信才具有决定权。这个未及时披露的钟家利益网使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管理交易实现利益输送,对佛山照明的声誉及中小股东对于佛山照明的投资判断,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虚假陈述关联交易,不仅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使佛山照明遭受巨大损失。
大股东为谋取控制权私利通过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典型案例为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棱光)因为控股股东珠海恒通对其资产侵占近7亿,濒临破产。珠海恒通是通过何种方式架空上海棱光公司并不断侵占上海棱光公司资产的1994年4月珠海恒通以持股数1872万,占比35.5%,成为上海棱光控股股东。此后,珠海恒通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担任上海棱光公司的董事长。截至1999年6月,上海棱光为恒通公司担保达3.33亿元,由于恒通公司大部分贷款逾期未还,上海棱光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经过珠海恒通的几番巧取豪夺,珠海恒通拿走上海棱光7个多亿资产,上海棱光资产被侵吞殆尽,重组希望渺茫。
由于我国公司股份相对集中,在公司治理中多为大股东通过控制公司管理层掌握公司绝对控制权。为避免出现大股东为获取私利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必须充分发挥监事会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对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作用,形成对公司控制权的制约机制。珠海恒通持有1200万股上海棱光股权,成为其大股东后,珠海恒通则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充分说明了公司所有权结构决定公司控制权的行使。在公司治理中,谨慎对待公司股权分配,对公司控制权实行分制及合理的制约机制是每个上市公司都应该高度关注的问题。
6:公司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小股东该怎么办
完全没有什么标准,都是骗人的,3000的时候,大家都说被低估了,2300的时候大家也这么说,1800的时候大家都说还要跌,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