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公司收到荷兰法警正式送达的跨境临时禁令
)公告,2021年7月,韩华向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提起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荷兰隆基的简易跨境临时禁令申请。荷兰时间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法警正式送达的跨境临时禁令,以上跨境临时禁令自送达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后正式生效。
自2019年3月起,HANWHAQCELLS&ADVANCEDMATERIALSCORP.及其关联方(审理期间由于韩华内部进行了重组,案件原告/专利权人变更为HANWHASOLUTIONSCORPORATON,以下统称“韩华”)先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法国巴黎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宣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所在地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韩华专利权,针对上述诉讼案,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2日、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9日、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具体诉讼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请详见相关公告。
2021年7月,韩华(HANWHASOLUTIONSCORPORATON)向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提起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LONGi(Netherlands)TradingB.V.(荷兰隆基)的简易跨境临时禁令申请(以下简称“本次诉讼”)。荷兰时间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法警正式送达的跨境临时禁令,以上跨境临时禁令自送达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后正式生效。本次诉讼具体情况及跨境临时禁令对公司的影响请详见公司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韩华诉讼案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